黔南州惠水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来源:贵州教育厅 阅读:690 次 日期:2015-05-02 1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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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黔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惠水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加强招聘工作领导,决定成立惠水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宇(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部长、

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瞿 健(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吴金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胜英(县政协副主席、县环保局局长)

邓永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尹肇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陆光霞(县财政局局长)

罗正洪(县监察局局长)

张秀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建宏(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惠水县教育局,何建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特岗计划”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安排见下表2015年我县“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实行定岗招聘、定校签约的原则,以上学科的岗位设置见附表

计划类别 指标总数 学段 学科(专业)招聘人数(人)
类别 指标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历史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国家级 40 初中 28 2 3 3 3 2 2 2 2 2 2 3 2  
小学 12 3 3 3             1 1 1  
县级 10 初中                            
小学 10 2 3 2             1 1   1
1,考生录取后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聘用合同签订后,岗位不能再进行更改。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黔南州招聘。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我县今年“特岗计划”的“定校定岗”安排详见《惠水县2015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五、招聘程序

根据省、州2015年“特岗计划”招聘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工作安排,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面试由州统一牵头,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录取等工作由州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县人民广场旁边原县武装部大院内)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建立考生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9:00至结束。

面试地点:惠水县第四中学。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试题由黔南州教育局统一制作。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等待参加面试。

2015年5月12日,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名单将在黔南教育网(www.qnzjyj.cn)上公布,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带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地点:惠水县人民医院。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2015年5月19日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按要求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县人民广场旁边原县武装部大院内)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现场确认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报考者于6月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具体考试安排,按要求参加考试。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3个考点(地点待定)。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结束。

面试地点:待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6月25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侯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6月29日

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惠水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被录取后在7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到报考县(市)与“特岗计划”县(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按时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须于7月6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汇总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分别以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后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参加由州统一牵头,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该合格证进入“特岗教师”本人档案。我县“特岗教师”拟定于8月28日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特岗计划”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根据《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便于我县“特岗教师”聘用期内和聘期结束后愿意续聘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统一迁至工作学校所在的县;“特岗教师”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惠水县教育局政工股,聘用期满后不愿续聘而离开当地学校的,档案转到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八、“特岗计划”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有关要求按照省、州文件执行。

惠水县“特岗计划”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6280232

附:

《惠水县2015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惠水县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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