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阅读:1118 次 日期:2015-05-04 15: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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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程序:

一、报到、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时间:2015年5月10日上午8:00-9:00地点:逸夫工程馆108室

应届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携带: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

2、发放《复试情况登记表》、《博士录取审核表》。

二、面试

5月10日上午9:00开始到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参加面试的老师。

三、确定导师、专业

5月10日下午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导师、专业(导师在《博士录取审核表》中签字确认),导师签名后的《博士录取审核表》交教务办公室逸夫工程馆108室。

四、体检

5月11日下午2:30-3:00拟录取的考生携《复试流程表》和《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本次可不参加体检的考生:1.硕博连读生,2.定向就业类别明确不住校的考生。

五、发放录取材料

地点:逸夫工程馆108教务办公室

5月11日下午17:00,待体检结果合格后,考生交回《复试流程表》,领取以下材料:

1、《政审表》

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只对非定向就业考生)

3、《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

复试方式:

面试,包括两部分内容: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做15分钟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其他类别的考生不做要求。

录取原则:

根据复试成绩决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仅用于确定复试资格。

导师有权不选择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控制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录取总人数比例在学院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权重(30%)+专业面试成绩*权重(70%)

录取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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