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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红河州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日期:2008-06-11] 来源:红河州人事局  作者: [字体: ]

一、招考名额

经批准,红河州公安机关2008年拟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219名,女性录用比例不得超过计划录用数的15﹪。具体可查看:2008年云南省全省招考公务员、法检岗位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公安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地方院校中公安部门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3、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需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其中: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生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不能报考)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7、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17日至6月27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3、网上报名信息查询时间:2008年6月18日至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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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楚雄户口的,可以报考红河州的警察公务员吗?   (张毅 ,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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