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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毕节双山新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强力推进,新区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剧增,城乡道路里程大幅增加,为满足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需求,加大双山新区交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双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10名,以充实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警力。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考试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环节。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协警10名(限男性)主要在双山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协勤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地不限,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交通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自愿从事公安协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0日后至1997年6月20日前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文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放宽到中专文凭),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0。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功”等邪教组织骨干人员的;
7.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后又辞退的;
8.有纹身的。
四、招考流程
(一)报名
1.招聘方案公示期为十天(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0日)。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下午17:30)。
3.报名地点:双山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原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对面,贵毕公路归化大桥桥头,乘车线路:七星关城区14路公交车、双山职教城专线均可抵达,在原双山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5.报名应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表上粘贴),加分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考。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测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知识。双山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招考工作小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至 10:00,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4: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同天进行,笔试结束后四小时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围的考生于下午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体能测试地点现场通知(请考生注意做好服装等方面准备)。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4:3:3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政审
录取者参加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其家庭成员及本人现实情况进行政审,有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有C1以上驾驶证并且一年以上驾龄(以驾驶证核发日期为准)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交通道路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加5分。
(七)聘用
1.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交警协勤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新区公安分局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
3.被聘用交警协勤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交通协勤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协勤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公安分局交警协勤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双山新区财政承担,第一年的工资为1300元/月并提供食宿,以后工资待遇每年按双山新区公安分局原招聘特巡警有关规定递增,同时由新区按规定为其购买养老、失业等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毕节双山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18334231162,18984721116
双山新区公安分局
2015年6月11日
附件:招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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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报名表》来源于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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