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海大学制定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河海大学 阅读:1199 次 日期:2015-07-13 09:08:1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河海大学制定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启动我校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制定有关事宜。

一、指导思想

学位标准是衡量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是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重要参考,是社会各界了解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环节。

各学科要在相应《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学科实际和特点,制定我校研究生学位标准。标准应突出办学特色,指标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学位标准应不低于相应学科《基本要求》及我校现行标准。

二、学位标准的内容

学位标准应包含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学术能力及学位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系)按照2014版培养方案的学科专业制定相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培养方案上按一级学科培养,学位授予标准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上按二级学科培养,学位授予标准按二级学科制定。)利用假期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标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于2015年9月28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7月9日

附件:2015年河海大学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标准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