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招聘人员
非教师类岗位(不包括玉龙县节目主持人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人事局根据各岗位报考情况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教师类岗位(包括玉龙县节目主持人岗位):在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面试(个别紧缺急需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可按不足1:2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不足1:2比例面试的岗位,要求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由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要进行体检。市直单位由市人事局组织体检;各区县由区县人事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未进行面试的岗位,按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规定,对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岗位能力的考核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进行。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签订聘用合同,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待考试、考核、体检等各项工作结束,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属单位由市人事局审批;各区县由区县人事局审批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我想问一下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院校的专科生可以报初中老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