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转发《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通知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780 次 日期:2015-07-29 1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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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8月10日至8月17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造价管理处(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南楼323室培训科,电话:2301396)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2015年7月22日

附件1:《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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