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问题
12.如果某一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为特殊岗位,若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经省人事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13.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局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14.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
15.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省外或地州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可在考试当天距开考前30分钟凭上述有效证件领取;对于委托熟人或朋友所提交传真(复印)件报名的考生,在初试时必须复核原件。
16.初试、复试和聘用等各环节相关要求在报名点公告,或登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查询,本招考办不单独通知个人。如考生不按时参加规定的招聘程序,责任自负。
17.初试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由考生自行购买;复试中的笔试内容无指定教材和范围。
18.考生查分,参照国家高考查分有关规定执行,由本人写出查分申请、持准考证到局招考办,由局招考办负责核查并告之。
19.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因个人原单位的原因不能办理,责任由本人自负,所空缺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录用。
20.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7月23日。
七、报名办法
2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2.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或来信来电报名。省外或地州的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熟人或朋友代报(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23.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交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
24.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在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出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25.播音员主持人岗位须持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的证书原件或全国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视英语播音员主持人,须持英语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电视台财务管理岗位,须持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州市中波台岗位的考生,须持规定地区内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26.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招考办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
咨询电话:0871-5385383、 5385384、 5310966(传真)
27.云南人才市场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咨询电话:0871-3611611、3611612、3620525(传真)
公交分布提示:昆明市五一路站 乘2路、54路、56路、61路、89路、69路、103路
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局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如果某一岗位通过初试和复试,报考者的能力不符合该岗位履职要求条件的,则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数额。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招考办
2008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