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的几个原则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推进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一)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谐社会是发展的社会,没有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建成的。加快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要深刻认识到,仅靠GDP的增长是无法支撑起人民群众所向往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因此,我们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时刻关心百姓福祉。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城乡联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离开城市经济的强有力支持,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是不现实和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