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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程第二章

[日期:2008-07-24]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作者: [字体: ]

五、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需要批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签署意见不明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取得或者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并送交会计机构审核处理;

(三)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除经办会计人员和出纳以外的其他会计人员稽核,没有其他会计人员的,可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稽核;

(四)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建立银行账项核对制度,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对未达账项进行正确调整,保证账账相符;

(五)建立结算款项核查制度,定期与债权人、债务人核对;

(六)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或者在编制年度会计报告前清查各项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六、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内容,是指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可以作为款项收付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或支配权利的票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等。 

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各单位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在会计核算中最容易出现问题。所以通常要进行严密、及时和准确的核算,同时加强对款项、有价证券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

(二)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产物资是一个单位用来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和机器、机械、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

财产物资在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财物的收发、增减、保管和使用业务,是会计核算中的经常性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加强对财产物资的核算和管理。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的款项等。债务是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清偿的义务,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债权、债务是单位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必然要发生的事项。对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的会计核算,涉及单位与其他单位以及单位与其他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到单位自身的资金周转,同时从法律上讲,债务还决定一个企业的生存问题,因此,债权、债务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也称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如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

资本、基金的核算,政策性很强,应当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

收人,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人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履行法定职能或发挥特定的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和企业化的事业单位在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或损失。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成本一般仅限于企业和企业化事业单位生产产品、购置商品和提供劳务或服务中而发生的各种对象化的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费用、商品进价等。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都是计算一个单位经营成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该重视其管理,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会计核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是指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缴和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等。涉及到所有者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必须准确核算。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其他会计事项是指上述六项会计核算内容中未能包括的、按有关法律或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需要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如企业的破产清算、终止清算、债务重组、无形资产核算等。单位有这类事项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严格办理有关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七、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是指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

通常,一个单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总是连续不断进行的,如果等到单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全部结束之后,才核算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则既不利于单位外部各利益关系方了解单位的经营情况,也不能满足单位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会计上将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时段,分段进行结算,分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段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种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在会计上称为会计期间。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确定会计年度是会计核算的持续经营假设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要求,确定了会计年度,才能分清本期与他期,才能建立起应收与预收、应付与预付、待摊与预提等概念,使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大大提高。《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与计划年度、财政预算年度相同,这样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计划、统计和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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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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