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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程第八章

[日期:2008-08-01]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作者: [字体: ]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作为社会规范,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依托。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但不需要或不宜用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

(二)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三)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会计职业道德逐渐被吸收到会计法律制度中,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四)两者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握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国家的愿望和意志,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并依靠社会舆论来实现,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二)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但是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三)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四)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在其法律规范的内容中具有明确的制裁和处罚的条款,同时有与之配合的制裁和审判机关;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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