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迄今为止,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经历了形成、曲折发展、恢复和改革以及体制转换四个主要阶段。
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恢复和改革阶段(1978年一1991年)
这个阶段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1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党和国家对各个领域迅速展开了“拨乱反正”,使得包括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在内的各种管理体制得到恢复,并通过一些新的政策的出台使得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例如,1977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1978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考制度得以恢复;1981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1981年1月4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7月10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直属专业单位财务、基建、物质自主权的几项规定(试行)》;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等。
四、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向现代公共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转化阶段(1992年一现在)
这一阶段是从1992年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市场经济开始到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进行和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而,国家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已经得到恢复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情况、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公共需要在数量和质量上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从而使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深入改革和全面发展的崭新时期,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向现代公共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