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理论依据与实践借鉴
(一)改革的理论依据:现代事业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的理论指导,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建构起相应的理论。现代事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体制。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在客观上需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改造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具体而言就是需要重新界定、划分和规范政府、企业、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性质、目标、功能、职责、权力、利益、行为方式、运作机制等。通过改变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我国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的转换,理顺各种关系。
1.现代事业管理制度的内涵
所谓现代事业管理制度,是指在一定的经济体制和制度运作下,建立一套适合社会事业单位发展规律的法人制度、领导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总和。现代事业制度的核心是现代事业组织。所谓现代事业组织是指在社会经济条件下,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拥有独立的资产,向社会提供公共性、或准公益公共产品或劳务的社会组织形式。
现代事业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现代事业组织不同于传统的事业单位组织。现代事业组织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形成和建立的,市场是其建立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是现代事业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现代事业组织主要提供准公共物品或劳务,而政府则主要提供纯公共物品。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由于受到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影响,这一区分还没有有效地体现出来。
三是现代事业组织也不同于现代企业组织。现代企业组织是以营利为根本目标的,而事业单位往往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对于当前事业单位中半公益事业单位需要做一定的区分)。
2.现代事业管理制度的框架
现代事业组织是一种组织形式,现代事业管理制度是一整套社会管理制度的总和,它包含事业内部、外部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其特征是政事分开、责任明确、多元投资、管理科学、强化约束。现代事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健全的事业单位法人制度。这是现代事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事业制度的基础与前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建立完善的事业法人制度将有助于实现事业单位所有权、经营权、监督管理权限的分离。
第二,多样化的组织模式。由于事业单位所提供公共产品的对象的需求不同,事业单位组织的组织模式也因此有所差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公司型、社会型、社团型、研究中心等多种组织模式。
第三,多元化的投资与经营补偿制度。独立的资财是事业单位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确保其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的基础。然而,我国事业单位组织往往是非营利性,其内在属性决定了其财政来源的有限性。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它是基本依靠国家财政的拨款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这直接影响和限制了事业单位组织的正常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国家支出的份额。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积极探寻事业单位组织投资和经营补偿的制度将有助改变传统事业单位财政支持单一的情况。
第四,科学民主的领导制度。事业单位组织的管理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体制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程度。因此,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领导制度是实现组织管理科学与民主的关键。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明晰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实现所有权、管理权、监管权有效分离;另一方面是建立事业单位管理的负责制度,相关的领导对于事业单位组织的运作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完善的具体运作制度。在事业单位的运作与管理中,需要建立和完善其相关的具体运作制度,主要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监管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对事业单位运作过程的制度化管理实现组织活动运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确保事业单位管理目标最终贯彻落实。
(二)改革的有益借鉴:西方国家公共事业部门的管理体制改革
西方国家对公共事业部门的改革和管理的有益经验和模式是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参考对象之一。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相继进行公共行政改革,重塑政府、行政改革成为一股世界性的潮流。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期,改革重点转向承担公共服务的事业领域。最有代表性的是1988年英国开始的“执行机构”化改革和1998年日本开始的“独立行政法人”化改革。
1988年,英国政府的效率咨询小组经过两年半的调查研究之后,提出关于行政改革的《下一步行动方案》(The Next Steps)决定将部分负责政策执行和改革服务的事业组织改建为“执行机构(Executive Agency)”。这一方案对执行机构的运作程序、制度、具体的方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尽管这一改革在本质上不属于组织体制的改革,但却是一个管理体制上的改革。它有效地推动了公共管理领域机构分化与合理分权,而且将政府对公共事业部门的监督与控制,由原来的重视规制、约束和过程监督转向了重视结果的评价。这一改革模式相继被德国、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采用。
从1997年12月起,日本的桥本内阁实行了“独立行政法人”制度,重新建构了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建立独立行政法人的经营管理制度、独立行政法人的人事管理制度、独立行政法人的评价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贯彻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日本事业单位管理的发展与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