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方式
此次我县公开招聘一批公安特巡警队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报考者自愿报名,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共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考生按性别分岗位进行报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户籍地在筠连县范围内,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均可报考(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受过刑事打击,或涉案正在接受调查。
2、报考者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0日至1997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视力在4.6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地点:筠连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楼)(咨询电话:0831-7681444)。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五、招聘方式
特巡警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体能测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能测试时间初定为10月23日上午8:30,在公安局大院集合。
(二)面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是否符合范围、对象和条件。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单位可提供住宿。聘用人员由筠连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7681444,联系人:潘耀军,王孝梅。
本公告由筠连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筠连县公安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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