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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法律类范文:法律社会现象

5、论“价格听证会”的举行

[日期:2008-08-21]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作者: [字体: ]

春节期间,关于“春运铁路票价上浮”的讨论也着实火了一把。无论是政府、百姓还是媒体都对这一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予以了高度的关注。随之而来也催生出了这种由政府出面组织,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的新生事物——价格听证会。

“价格听证会”的举行,意义深远。首先它在百姓与政府之间构筑了一道相互沟通的桥梁。通过这种有效的方式,百姓的呼声可以直接地传递给相应的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决策过程也更能趋向于民主化和公开性,从而为政策的执行减少一定的阻力。以“春运铁路票价上浮”为例。争论双方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铁路部门在春运期间加大物力、人力,要求乘客承担一部分额外的运营成本并不是完全不合理的;但顾客也是一肚子的苦水——选择火车作为旅行方式的乘客很多是打工者和学生,是真正意义上的“平民百姓”。他们心中一般都会有一本经济账,那就是费用要相对低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铁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出现了一对矛盾。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在二者之间搭设一个公开、平等、合理的沟通平台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如果信息交流长期处于缺失状态,就极有可能造成双方矛盾的激化,对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当然,除了“价格听证会”外,还有其他一些反映百姓呼声的方式,比如媒体报道、政府调研等等。但是“价格听证会”的举行在促进官民直接交流和维护百姓权益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它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润滑剂。

其次,“价格听证会”的举行是我国.政府决策法制化的表现。近几年来,针对价格问题,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价格法》和《听证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这都体现了我国政府办公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态势。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也使得我国的政府办公逐步完成了有法可依的法规前期构建,体现了政府在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实施过程中的自律精神和负责态度。

再次,举行“价格听证会”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映了新时期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政府针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数次规模较大的改革。近几年来,政府尤其加快了自身改革同经济体制转轨契合的步伐。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正在逐步从原来的“大管家”向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转化。以铁路行业为例,在改革开放前它一直是作为国家重要的职能部门在进行具体的运作。在改革开放之后,它又被全盘地当作自然垄断行业而施以严格的政府管制。这就导致铁路部门全行业长期作为“类似政府部门”存在,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行政垄断行为。随着政府自身机构的改革,铁路部门也必然将迎来一个角色转化的过程。在举行的“铁路价格上调听证会”上,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以及铁路部门已经在政策制定和经营决策过程中开始注重和强调消费者以及更广范围的社会大众的参与。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在职能转变中将会进一步加大和加快前进的步伐。

说到底,“铁路票价听证会”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大气候下,主动改变自身职能,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均衡发展的行为。它反映了党和政府在政务决策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中的主动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宗旨。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和舆论的积极参与也表现出了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已经初步具备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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