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编办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经面试、考核等环节以及报学校同意,拟聘覃新和同志为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15年10月14日起计。如对覃新和同志拟聘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854。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拟聘2005年及以前非编聘用人员名单(覃新和)详情请参考:http://subject.gxrc.com/sydw/sydwDetail.aspx?ArticleCategoryID=228&ArticleID=69916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职称 | 学位 | 学历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1 | 覃新和 | 男 | 工程师 | 学士 | 本科 | 岗位分类2 | 专技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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