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左卫沙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72125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市机关局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69930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报考单位及职务 | 笔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小计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考核结果 | 体检结果 | ||
公共科目 | 能力测验 | |||||||||||||||||
15122066409 | 左卫沙 | 男 | 共青团员 | 壮 | 大专 | 无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设备点检 |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技术人员 | 59.8 | 58 | 3 | 120.8 | 71.7 | 192.5 | 2 | 合格 | 合格 | 第一名自动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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