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聘用职位、职数及待遇
拟聘用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2名,实行年薪制,年薪4.5万元(含五险)。
三、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全国统招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一)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专业研究生且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二)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三)获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到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公休日及全国放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9号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大院政府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李玲宣,0772-5212222。
(二)报名材料
1.报名招聘登记表(从武宣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下载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
2.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请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并与报名招聘登记表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2.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定。
3.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为两年,期满可续聘。
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5年10月26日
附:2015年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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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招聘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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