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3名,语言文学系中文专业教师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请见附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能力要求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 能系统讲授一类课程,具有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高级职称优先 | |
2 |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特殊教育、教育史 | ||
3 | 中文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汉语言文学,民间文学专业优先 | ||
4 | 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 | ||
合计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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