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台江区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6名卫生专技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台江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系统9个单位共计划招聘26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5年度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1月11日至1997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六)除以上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11月1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1月1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八)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九) 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十)报考我区岗位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5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9:00~2015年11月17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5年11月11日9:00~2015年11月17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1月18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11日9:00~11月18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11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9日。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台江区公务员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区卫计局、区公务员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区卫计局、区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以及递补名单由区卫计局、区公务员局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公示3天。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区卫计局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之前确认,并及时报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卫计局、区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公示。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在我区服务年限最低为3年。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本岗位不再递补录用。
八、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州卫生人才网或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4、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后,拟聘用的考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台江区公务员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的,应主动向福州市台江区公务员局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7. 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台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台江区公务员局 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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