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进行补录,韦小超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韦小超同志为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7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5年1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文昌路66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2660199),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民族 | 综合成绩 | 排名 | 备注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三 | 1519005 | 韦小超 | 男 | 本科 | 壮族 | 141.3 | 2 | 补录 |
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gxlz.lss.gov.cn/newsShow.aspx?id=5582837994866053163&mCode=000401050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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