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彭明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及受理电话。长兴县洪桥镇政府党政办。地址:长兴县洪桥镇(鸿运大道588号)受理电话:637000。
洪桥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5-11-09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zjcxrc.gov.cn/news/article/detail.action?id=424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面试成绩排名 |
| 彭 明 | 男 | 本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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