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的国有非生产经营性企业。作为鄞州区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法人主体和融资平台,承担全区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施工、规划、设计,水环境风景园林建设与管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专业要求 | 备注 |
项目部负责人 | 管理技术类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历,且有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
园林管理 | 管理技术类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园林工程建设管理或园林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 园林、风景园林、林学 | 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
工程建设管理 | 管理技术类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B座7楼报名处;咨询电话:87406062、87406067,联系人:杜老师、张老师。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对取消指标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具体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同)栏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5年11月底。
4.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525252。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鄞州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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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来源于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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