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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峡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792 次 日期:2015-12-30 15: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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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联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或原单位。

专业考试

2016年,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级专业测试,统一采用招生计划设置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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