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简章》的相关规定,现将报考普安县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安县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对象
报考普安县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进入体检的39名人员(见附件)。
四、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2、体检报到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五、体检要求
1、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 8:00前到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第2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将通讯工具交本组领队工作人员收取后交由本组纪律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3、每人自备体检费200.00元交医院。
4、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不得吃影响体检结果的食品、药品,22点以后不得进食。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有亲属随行。体检表由领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对象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6、工作人员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一律回避。
7、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请署实名举报。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温馨提示:体检结果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体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政审程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看到后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普安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普安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附件:普安县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puan.gov.cn/html/article/29/120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