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6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816 次 日期:2016-01-15 14:06:0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120%比例范围内,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批次为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

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3.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