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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大学省外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791 次 日期:2016-01-15 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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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设校考各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4.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注:美术类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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