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6年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983 次 日期:2016-01-15 14:26:0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我校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书法学(师范)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