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教育,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并被评为区、县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016年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学校招聘骨干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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