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的有关规定,田万强等20名同志经过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现予公示。
田万强;
杨绍琴;
李 维;
何海蓉;
明小军;
李 静;
刘姗姗;
黄 鹏;
何 阳;
李 波;
何 明;
瞿显权;
张 瑾;
文 章;
朱长杰;
李 佳;
杨燕君;
杨 虎;
屈 刚;
阳 明。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电话:(0817)3312380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9日
详情请参考:http://rsj.gaoping.gov.cn/govInfo.cdcb?ID=2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