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办理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聘用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考生:
按照《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卫生局关于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补充公告规定,现将办理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聘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一)考试招聘(护理、药学、计算机岗位)的拟聘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5日。
(二)考核招聘(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检验、影像岗位)的拟聘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5日填报相关资料,按规定和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待毕业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档案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聘用手续的地点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205办公室)。
三、办理手续时个人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考试招聘(护理、药学、计算机岗位)的拟聘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继续教育学历均需提供)。
2.个人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完整的学籍档案和有实践工作经历的相关档案材料)。
3.参加考聘前已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提供的书面同意证明。
4.拟聘人员系已婚的,需提供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证明、结婚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二)考核招聘(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检验、影像岗位)的拟聘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和继续教育学历均需提供)和与个人学历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可打印)。
考核招聘的拟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与填写的《营山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一并交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四、要求
(一)对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或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上班,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逾期未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所有拟聘人员必须按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结相关手续的,本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迟办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