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吐鲁番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计划通知
来源:吐鲁番市教育局 阅读:1377 次 日期:2016-02-26 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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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师资水平。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筹招聘工作,现就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岗位计划”申报条件和原则

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招聘岗位教师补充全部纳入自治区统筹管理,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各自师资岗位需求,重点安排在双语师资结构性短缺矛盾相对突出的城镇及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以小学、幼儿园为主,兼顾中学。实施“岗位计划”,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需补充,合理设岗。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申报教师需求计划,重点补充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同时兼顾教师短缺矛盾较为突出的汉语言学校。在确定“岗位计划”数量时,要结合本地实际,中小学和特殊教育阶段招聘岗位也可设立“少数民族”招聘岗位(不得超过本地教师招聘岗位总数的5%)或“族别不限”招聘岗位(不得超过本地教师招聘岗位总数的10%);幼儿园“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要兼顾民汉比例,汉族教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上报的岗位计划必须与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和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做到逐年补充、逐年到位。

(二)新招聘教师必须到基层服务三年。招聘学校为县以上学校的(高中、特殊教育学校除外),招聘人员必须到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方可返回定编学校。招聘学校为县以下学校的,定编学校即为特设岗位定岗学校。

(三)相对集中,成组配置。

1、义务教育阶段: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招聘岗位计划时,汉族教师招聘比例要控制在30%以内。另外,招聘岗位总数的20%左右要用于村级小学和教学点,用来招聘本地生源(吐鲁番籍)。

2、高中阶段: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摸清拟设岗区县、市实验中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需求状况,研究提出本地2016年普通高中教师招聘计划。各区县教育局上报招聘岗位中双语教育岗位必须占到50%。

此外,为确保已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后能够顺利返回定编学校工作,已实施过特岗和培养计划的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在申报需求计划时,要对以往特岗和培养计划申报及实际到岗教师情况,进行认真核对,避免重复申报、重复安排现象。

二、2016年“岗位计划”申报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统计,摸清拟设岗学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岗位计划”需求状况,研究提出本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岗位计划”需求数量。

(二)2016年“岗位计划”仍以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单位申报,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岗位和普通高中招聘岗位及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分别填报,上报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新党组〔2008〕14号)要求执行,由招聘学校提出初步需求计划,经区县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初审后,报区县委审核,经批准后,由区县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报表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表中的教职工编制数必须以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准(含未入编在岗特岗教师),实有教师数为工资纳入财政统发的在编在职正式教师数。

(三)“岗位计划”教师应与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即:同城同待遇,“岗位计划”教师要与处于同一区县域内的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此外,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在申报需求计划时,必须提供以市、区县人民政府名义做出的、能够按时兑现新招聘教师所有福利待遇的书面承诺,市教育局将统一书面承诺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对未提交书面承诺的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自治区将核减该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当年“岗位计划”教师招聘数量。请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到通知后,抓紧做好教师招聘需求计划测算工作,并于2016年4月8日前上报“岗位计划”教师招聘需求计划。

(四)通过“岗位计划”招聘的义务教育、学前双语阶段学校教师依然享受与以往招聘特岗教师相同的政策。对招聘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自治区在统一组织教师招聘考试时,增加相应专业知识,其编制通过各区县教育局、市实验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空编或自治区下达的人才储备编制解决,其工资待遇自招聘上岗后由区县财政承担。

(五)有关报表以表格原件、传真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附件均要求为Excel格式)分别报送。表格原件加盖区县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上报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思想政治教育科(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陈海波

联系电话:0995-8551874、8552295(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tlfszk@163.com

附件:一、高中岗位需求填报表

1.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申报表

2.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师超(缺)编情况调查表

3.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

4.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填

报说明

二、义务教育岗位需求填报表

1.2016年吐鲁番市“人才储备编制暨双语教师特设岗

位计划”需求申报表

2.2016年实施“人才储备编制暨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学校教师超(缺)编情况调查表

3.2016年吐鲁番市“人才储备编制暨双语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岗位设置申报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2016年吐鲁番市“人才储备编制暨双语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岗位设置申报表填报说明

三、学前双语岗位需求填报表

1.2016年自治区“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需求申报表

2016年自治区“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申报表

四、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需求填报表

1.2016年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16年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

3.2016年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填报说明

吐鲁番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4日

附件一 高中岗位需求填报表

附件二 义务教育岗位需求填报表

附件三 学前双语岗位需求填报表

附件四 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需求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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