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学考试要点第六章 教学(上)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6187 次 日期:2008-10-17 1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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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的意义与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1.教学的内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教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教学是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是通过系统知识技能的传授和掌握,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

其次,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在教学中教与学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学活动便不存在。

再次,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2.教学与教育、智育的关系

此外,教学与上课也是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上课就是课堂教学,教学包括上课,但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活动。上课仅仅是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式。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在学校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学校要卓有成效地实现培养目标、造就合格人才,就必须以教学为主,并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安排其他工作,建立学校的正常秩序。教学的意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教学担负着传递人类认识成果,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使命

教学是一种专门组织起来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通过教学能够便捷地将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学生个人的精神财富,有力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使青少年的个体发展能在较短时期内达到人类发展的一般水平,从而保证社会的延续和发展。

2.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教学的作用直接地、具体地表现在对个体发展的影响。首先,它使个体的认识突破时空局限及个体直接经验的局限;其次,使个体的身心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在一个统一的过程中实现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

3.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工作必须坚持“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以教学为主,要求大部分时间用于教学,在内容上以学书本知识为主,在组织形式上以课堂教学为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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