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关于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绵阳高新区党工委同意,公开选调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网http://wsj.my.gov.cn、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正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编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需在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满5年;
3.学历、年龄及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疾控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需求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联系人:肖艳,联系电话:0816-253447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按选调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2的经批准同意后可参加考试,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是否取得考试资格于2016年3月15日左右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布,不另外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8:00。
考试地点:绵阳高新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厅(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车在温州商贸广场下车或乘801路、21路、807路公交车在布鲁斯国际新城下车步行200米即到)。
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20分、面试80分。
1.笔试:为30分钟命题作文,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
2.面试:考生审题时间5分钟,面试作答时间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情况、分析应用、临床经验等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选调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34470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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