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市梅列区选聘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通知
来源: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667 次 日期:2016-03-04 15: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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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委(工委),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效解决企业领导短缺问题,切实改善企业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经中共梅列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6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和省、市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努力培养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

二、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领导职位

1.梅列区瑞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2.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3.梅列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范围:全区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科员级(或相当于科员级)正式干部(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干部和教育、卫生系统干部)。

(二)基本条件

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资格条件

1.人选在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2.董事长、总经理职位人选应担任正股级或相当于正股级职务3周年以上,副总经理职位人选应担任副股级或相当于副股级职务3周年以上;

3.人选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4.人选近五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称职)以上;

5.人选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四)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报名不作为选任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报《梅列区2016年公开选聘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3份、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和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正式干部身份证明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6年3月15日前送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统一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聘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

(四)组织考察

按照3: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果面试人员不足3:1则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梅列区委组织部负责。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任用意见,提请中共梅列区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研究。

(五)决定任用

1.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对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初步任用意见进行酝酿,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2.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区政府提出人选配备建议;

3.经区政府研究后,由区政府对企业班子成员进行聘任。

五、纪律监督

梅列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对选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六、管理及待遇

1.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聘期三年,试聘期一年(计入聘任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任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聘任前单位安排相应工作。

2.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班子成员,按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有关办法进行管理。聘任单位应建立聘期目标绩效管理制度,聘期目标绩效管理制度由企业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领导班子分工情况拟定,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3.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班子成员保持聘任前原有身份不变,原为企业身份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现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4.企业正、副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薪酬标准,比照区事业单位正、副科级干部同类人员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高于薪酬标准的,可予以保留。

七、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员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层层发动,特别是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要鼓励他们带头报名。对思想上一时有顾虑的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鼓励他们响应区委的号召,积极参与选聘,接受组织挑选。

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5日

附:《梅列区2016年公开选聘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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