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08年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普洱市人事局 阅读:3660 次 日期:2008-10-18 22: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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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洱市公务员考试相关事宜

1、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2008年普洱市公务员笔试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含驻我市的省级直管的工商、地税、质监和药监部门)单位普通公务员笔试的最低控制线为130分以上(含130分),公安系统公务员笔试的最低控制线为170分以上(含170分)。即:普通公务员岗位的考生,凡考分(含加分)在130分及以上,公安系统公务员考生,凡考分(含加分)在170分及以上并且岗位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在拟录用人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为资格复审人员。按以上原则确定625人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

普洱市资格复审的时间统一为10月28日、29日两天。

资格复审按岗位所属市、县(区)进行(省属直管单位及市运政系统由市人事局复审),报考党群岗位的考生到岗位所属市、县(区)组织部门复审,报考政府岗位的考生到岗位所属的市、县(区)人事部门复审。

市直及省属单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民政府综合大楼五楼市人事局会议室;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县(区)自行决定。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进行验证对比。届时资料不符的人员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待定,递补人员由市里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旧不符条件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请于10月15日至10月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样式附后)、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的任意一样均可)、毕业证(8月份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其毕业证或学位证在12月31日前取得,可视为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失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视为有工作经历人员,不属未就业毕业生。

有笔试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加分依据。

资格复审要求本人到现场,不允许他人代替。

3、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及录用

由各用人单位按综合成绩进行等额体检、考核,并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定向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考试的相关事项

1、最低控制分数线

定向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以11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分(含加分)在最低控制线及以上并且岗位从高到低在拟录用人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为拟面试人员。云厅字2号文件表述“笔试成绩(含加分/2)”的概念以该文件中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公式的定义为准,即“笔试成绩”指的是折算为百分制的成绩。

2、本项考试无需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普洱市2008年公务员招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

更多信息请查看普洱市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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