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政审的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有:1、学籍档案;2、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件;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4、计生证明;5、考察政审表;6、学历证书备案表。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提供材料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学籍档案
由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兴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提档函,由档案存放保管机构通过邮政EMS将档案传递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如有破损、拆封现象的不予接收。
2、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件
考生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以书面形式提交毕业后至今的个人小结一份, 并签上姓名。
4、计生证明
已婚(含有婚史)的考生需到个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计生站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乡镇(街道办)计生站公章,报县(市)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审查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县(市)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公章。(需要注意的是此证明有两个不同级别的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及公章)
5、考察政审表
考生填写《兴义市2015年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一份(页面设置左边距为2.0㎝)。
(1)个人信息部分由考生如实填写;
(2)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一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城镇居委会、社区(村)填写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居委会或社区(村)委员会公章;
(3)“遵纪守法情况”一栏,由考生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填写鉴定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学历证书备案表
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http://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一份。
特别注意事项:
1、照片可粘贴或扫描添加后彩色打印;
2、以上材料均用A4纸双面清晰打印(页面设置:上2.0㎝、下2.0cm、左2.0cm),请勿折叠;若出现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