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来源:成都高新区人才资源市场网 阅读:692 次 日期:2016-03-18 14: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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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社保经办岗工作人员2名

工作内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基础资料修改、待遇审核、政策咨询等社保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公文撰写。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北段18号3楼)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 中文、法律、财务、社会保障、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 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3月17日之后出生);

4.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资格证并会驾驶;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 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hk/jq/7449551.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初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复试:初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通过初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复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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