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来源: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 阅读:4324 次 日期:2016-03-19 15: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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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3年98.72%、2014年98.64%、2015年98.5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在海南实施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42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30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在海南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学制(年) 计划(人)
1 690101 社会工作 6200 3 30
2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6200 3
3 6902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6200 3
4 690102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6200 3
5 6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6200 3
6 690201 民政管理 6200 3
7 690303 婚庆服务与管理 6200 3
8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8000 3
9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8000 3
10 610205 软件技术 8000 3
11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8000 3
12 610103 微电子技术 8000 3
13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8000 3
14 610301 通信技术 8000 3
15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8000 3
16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8000 3
17 630903 物流管理 6200 3
18 630701 市场营销 6200 3
19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6200 3
20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6200 3
21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6200 3
22 670301 文秘 6200 3
23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000 3
24 650402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6200 3
25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11500 3
26 540703 物业管理 6200 3
27 510202 园林技术 6200 3
28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200 3
29 520904 安全技术管理 6200 3
30 690205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 6200 3
31 630302 会计 6200 3
32 630301 财务管理 6200 3
33 630208 农村金融 6200 3
34 690302 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 6200 3
35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6200 3
36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6200 3
37 640101 旅游管理 6200 3
38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6200 3
39 600405 空中乘务 10000 3
40 640105 酒店管理 6200 3
41 670202 商务英语 6200 3
42 630602 商务管理 6200 3

注: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海南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注: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二)报名流程

1.3月16日8:00至2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3月26日至28日,到我校2016年海南省高职单招考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3.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4. 4月8日至9日,审查通过的考生到我校2016年海南省高职单招考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海南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生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

7.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8.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学校及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获得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科目 地点
4月10日 9:00~10:00 语文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10:30~11:00 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七、成绩公布

我校在4月21~25日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程序

1.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单独招生计划,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

2.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6日至28日到我校2016年海南省高职单招考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提交证明材料,供我校审查。

十、新生入学

(一)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0898-60831388 0898-65922033(兼传真)

考点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2016年3月7日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附件:2.孤儿考生表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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