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防灾科技学院 阅读:4169 次 日期:2016-03-22 1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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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障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和专家复试考核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

组 长:薄景山

副组长:迟宝明 兰从欣

成 员:卢 滔 高亦飞 沈 军 郭 迅 洪 利

丰继林 王建富 边修蕊 张 帆

职 责: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科与研究生处。

(二)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督查组

组长:边修蕊

成员:由审计监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的同志组成。

职责:全程参与和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若干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

根据研究方向,设立复试小组(参加复试人数较少时,将合并部分培养方向),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一般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复试专家小组主要由研究生导师和英语专业教师组成,配备一名记录员。

二、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事项等内容,是学院开展复试工作的依据,也是学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必须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的主要内容之一。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了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地震行业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同类院校的复试工作方法,同时结合了学院2016年招生调剂的实际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宜

1. 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复试中专业课笔试的命题、试卷保密和保管,并负责考试组织及评阅试卷等工作。

2.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联系体检医院,并组织学生体检。

防灾科技学院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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