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公告
来源:武胜政务网 阅读:4187 次 日期:2016-03-31 15: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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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16〕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6〕15号)、《中共广安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广委发〔2016〕4号)精神,现就我县公开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即: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名额

全县从四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1名。其中,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10名,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中选拔1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4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关系在县直部门但在乡镇工作的站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且有1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4)符合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对应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目前在第一书记岗位;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优秀村干部(以换届时职数设定的村常职干部为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连续担任村常职干部满6周年且目前在任,或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周年以上且目前在任(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少于1周年);

(4)对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大学生村官(以换届职数设定为准)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3)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届、考核称职以上且目前在岗;

(4)正在考核转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也可以纳入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拔范围: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名额调整,量化考核,体检,县委研究、组织把关,正式提名、提交选举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组织推荐(2016年3月31日-4月6日)

1.报名。2016年3月31日-4月5日,凡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填写《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和《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1),到所在乡镇党委报名,每名人员只能参加一类人员的选拔。乡镇党委要准确认定报名对象的身份,以参加选拔时所从事的工作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编制管理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

2.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对照选拔条件,组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在编干部职工、下属站所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召开民主推荐会,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召开乡镇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对乡镇党委研究提出的推荐人选,乡镇党委综合其日常工作、群众评价等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评价,同时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推荐人选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评价。评价结束后,乡镇党委按照《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评比细则》(附件2)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打分,并于4月6日18:00前将《关于推荐XX同志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对象的报告》、《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报名诚信承诺书》和《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评比评分表》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三)资格审查和名额调整(2016年4月7日-4月10日)

1.报名者须于4月6日下班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交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622940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任职文件(或聘任文件)、表彰(扬)文件或证书、年度考核文件(登记表)、技术职称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纪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情况报告、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资格审查采取集中审查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等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集中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武胜党建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是存在个人情况弄虚作假、不符合选拔条件的,一经查实,对选拔人选全程“放下”、取消选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名额调整。报名人数与该类别选拔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类别选拔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拔的类别,报考该类别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类别,不愿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四)量化考核(2016年4月中旬至下旬)

量化考核分为综合评比、面试和考察。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评比60分,面试30分,考察10分。

1.综合评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等单位组成综合评比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四类人员”在乡镇初评基础上分类进行综合评比,确定综合评比成绩。综合评比成绩及排名在武胜党建网上公布,综合评比所需佐证资料由报名人员本人在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一并提供,成绩及排名公布后不再受理相关资料,以公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综合评比所需佐证资料: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文件(登记表)、表彰(扬)文件或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任文件)、技术职称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考核文件(登记表)、驻村工作通报(表扬/批评)、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文件(登记表)、表彰(扬)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优秀村干部: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乡镇党委出具的2014年-2016年三分类三升级情况、表彰(扬)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生村官: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文件(登记表)、表彰(扬)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面试。根据综合评比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类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参照招录公务员面试相关办法进行。面试具体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在武胜党建网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武胜党建网公布。

3.考察。根据综合评比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1.2比例分类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武胜党建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延伸考察、专项调查、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立场、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情况,以及政策理论水平、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同时,征求纪检、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分乡(镇)村两级进行测评座谈,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一级测评座谈,测评人数不少于20人、座谈人数不少于15人。考察成绩=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6+基本称职票数×0.4-不称职票数×0.4)÷总有效票数×10。考察结束后,考察成绩在武胜党建网公布。

4.量化考核总成绩。按照“量化考核总成绩=综合评比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公式计算量化考核总成绩,量化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量化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在武胜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2016年4月下旬)

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比例分类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的办法和相关程序进行,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其资格。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六)县委研究,组织把关(2016年5月上旬)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比选考察结果,综合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换届人事安排等,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七)正式提名,提交选举。

对县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任用;无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性人选和政策性配备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及时反馈给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纳入候选人预备人报县委批复,提交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正式选举。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以上环节最后一名若出现分数相同,依次按综合评比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五、人员管理

经选举当选的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延长试用期的办法,即选上后享受相应待遇,但工作仍在“第一书记”岗位上,驻村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分别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县委组织部电话:(0826)12380 6229402

县纪委监督电话:(0826)6211629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1.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

附件:2.武胜县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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