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公司工作需要,经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筹备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招聘各岗位月薪详见附件1。年终目标考核奖励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老实,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资格要求
具体资格要求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2016年5月内结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4月22日
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
报名地点: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财经中心四楼)
联系人:蒋玖珍
联系电话:(0839)-7208372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
1.测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4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测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100分;
3.如果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县国资局和县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相关事宜另行安排。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公司按相关程序决定是否聘用,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0839)-7208361
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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