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区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周五)上午9:00-12:00,联系电话:0515-66691261。
三、资格复审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5楼,东港国际大酒店斜对面。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⑥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五、其它事项
1、对考生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按照网站上提示进行认证并下载打印。3、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亭湖区人社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