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覃显英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46102
监督电话:0772-6445519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4日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2984
| 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 ||||||||||||||||||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报考单位及职务 | 笔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小计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考核结果 | 体检结果 | 备注 | |
| 公共科目 | 能力测验 | |||||||||||||||||
| 15122023118 | 覃显英 | 女 | 中共党员 | 壮 | 大学专科 | 无 | 兴宾区良塘乡中心卫生院 |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三五经办点审核员 | 62.4 | 58.0 | 3 | 123.4 | 79.6 | 203 | 1 | 合格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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