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凉山州西昌市考聘农村交警协勤员简章
来源: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005 次 日期:2016-04-15 09: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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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凉山州公安机关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西昌市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农村交警协勤员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凉山日报、月城新报、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发布):

一、考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考聘的农村交警协勤员,是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辅助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等非执法类、非涉密性工作。

二、考聘名额

本次共考聘农村交警协勤员20名。

三、考聘对象

1.退役士兵;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农村交警协勤员,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8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1.68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考聘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在现场领取《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考聘农村交警协勤员报名信息表》,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有关的其它证书、手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

领取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面试

根据应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考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考聘单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七、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后,根据考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取替。

九、福利待遇

目前,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交警协勤员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补贴3部分构成;经市政府批准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交警协勤员岗位每人每月劳动报酬约为2100元(人员月工资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绩效工资),工作满1年的按市人社局辅警工资文件发放工龄工资。同时,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考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0834- 6966012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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