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4名,派遣至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城管协管员4名
(二)工作地点: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2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市区海洲东路548号)。联系人:许欢,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2.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盐官度假区拱辰路2号)。联系人:王燕萍,联系电话:0573-87617716。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基层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责任心;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5.具有海宁市常住户口。
(二)技能要求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交往技巧;
3.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四、招聘办法
(一)初审。由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时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派遣。本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派遣至实际工作岗位,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