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含淳安县技工学校)隶属于淳安县教育局,是我县唯一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学校被确立为浙江省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和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2015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水秀天下”的“国际花园城市”千岛湖镇,占地面积174.6亩,建筑总面积9.3万平方米,总投资近4亿元。在编教职工199人,省特级教师1人,硕士研究生8人,高级教师占48.6%。开设旅游、电子、电子商务、数控、汽修、计算机、烹饪等10余个专业,全日制学生2500余人。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的专业教师8名。诚邀热爱职教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8名
序号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职业资格要求 |
1 | 旅游专业教师(礼仪方向) | 1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 需具有旅游、酒店类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2 | 烹饪专业教师(热菜方向) | 1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需具有烹饪类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3 | 烹饪专业教师(面点方向) | 1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需具有烹饪类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4 | 汽修专业教师 | 2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需具有汽修类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5 | 计算机专业教师 | 2 |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需取得网络类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6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1 | 电子商务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和职业资格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27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高于所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者、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在面试成绩中适当加分。其中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和技能证书、获奖证书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7日。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要求。(1)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邮寄资料报名或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下午4时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报名地点: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室
网上报名:邮箱714083773@QQ.com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请认真如实填写好《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后),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学生证(或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2016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自荐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复审。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说课和技能考核两项内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5月22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说课、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说课和技能考核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40%+技能成绩×60%+加分项。加分项如下:
1、工作经历加分:具有2~3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1分,具有4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2分;
2、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加分:获市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2、3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3、4、5分;
3、取得高于所要求的学历加分:硕士研究生加5分;
4、取得高于所要求的职业资格加分:旅游专业教师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分别加1、3、5分;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电子商务师(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的分别加1、3、5分;烹饪、汽修、计算机专业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分别加3、5分;
5、优秀毕业生加分: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分别加1分和3分。
以上5项中同一项有多个加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加分,上述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体检与考察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则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整个招聘教师工作由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整个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监督电话:(0571)64812695(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1)64812033(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路436号
邮编:311700
电话:0571—64805890、18758001808
联系人:卢老师
网址http://www.qdhzzx.com
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