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犁倭镇人民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犁倭镇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侯风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立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辉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景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谭跃武(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 员: 陈忠用(镇人社中心主任)
吴开仲(镇监察室主任)
江 丽(镇人社中心副主任)
翟思志(镇督查室工作员)
刘燕(镇人社中心工作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犁倭镇镇户籍优先),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犁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五、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计算机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5月24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5月27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并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犁倭镇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陈忠用
咨询电话:82790399、82790240
犁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