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沧州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67 次 日期:2016-05-17 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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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2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沧州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石家庄。

二、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13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13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1,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于6月13日到我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务必于6月14日-17日17时30分,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7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各报名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自10月1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严肃工作人员纪律,认真落实审查签字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考试报名“入口关”,确保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谨规范、客观公正。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雷同。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六、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咨询电话:0311-88606379。

七、201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

八、全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1、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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