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申论热点流浪汉住所被水泥锥侵占
来源:易贤网 阅读:930 次 日期:2016-05-31 14:06:2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申论热点流浪汉住所被水泥锥侵占”,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背景资料】

城市的天桥底是流浪人员的“住所”,然而,在广州天桥底却凭空“长”出了森然如矛尖的水泥锥,据当地居民介绍,这些水泥锥和铁丝网是为了防止流浪汉居住,已浇筑有年。因为阻挡,一些流浪汉只能睡在人行道上。但是这些水泥锥归属权属于谁,却无单位认领。这一事件经过曝光后,引起巨大争议。

【标准表述】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流浪人员的确有损城市形象。但流浪人员有在城市流浪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能强制救助、驱赶流浪者。

筑水泥锥驱赶流浪人员,是对乞讨者和流浪者权利的漠视。用筑水泥稚的方式来驱赶流浪人员,是最有损城市形象的做法。

对于流浪人员,该做的是劝导,广州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庸政懒政行为,筑起水泥稚,却既能驱赶流浪人员,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于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没有部门“认领”。

一座能够善待流浪汉的城市,才是值得尊重的城市。流浪可能是生活所迫,同时却也是一种权利。对待流浪汉,简单设置障碍设施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反倒令人黯然神伤。只有从制度上救助、从公益上帮扶他们,才能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进而减少流浪现象。一些城市流浪汉不愿接受救助站的救助,表明现行救助机制仍存在一定弊端。对不愿接受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人员,固然不该强制救助,但在平时主动嘘寒问暖,却是部门职责所系。怎样更好地救助流浪人员,这是相关部门应积极有为的地方,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蛮横地加以驱逐。

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可谓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不过,我们生活在城市里,不仅需要物质的丰裕,城市的表面洁净,空气的清新可人,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不断升级对弱者的怜恤与关怀之心。给包括流浪汉在内的城市弱者一片避雨之地,更是城市的良心所在。无他,因为我们和流浪汉一样,都是莘莘城市人,都是一片阳光之下的国家公民。

应该有主管部门挺身而出,把这些碍眼、添堵的水泥锥清除干净,换上花草,或者将这些地方改作他用。流浪汉不可能破坏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者漠视人性,才是城市建设的最大破坏源。

更多信息请查看申论考试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申论考试资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